长春市妇产医院关于对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2018-07-31 浏览量:39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长春市妇产医院拟针对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供投标。
  一、招标项目
  长春市妇产医院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展板、宣传板、门牌、标识、楼层索引、消防示意图等
  三、项目报价
  根据市场行情,实行单项报价,符合政府定价管理的协议价格,实行合作共赢。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5.有独立法定代表人。6.近三年投标人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检察院开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有专业的设计安装售后团队。8.有近三年的业绩报告。
  五、投标要求
  投标时需携带法人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依法纳税凭证,类似业绩(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投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8月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投标地点:医院办公室(E座417房间)
  投标联系人:崔研  联系电话:0431—82903720
  六、开标要求
  1.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开标当日投标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七份标书(一正六副)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