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严监督:医院召开供应商廉政约谈会议
2024-11-29 浏览量:1536


“我代表公司承诺,严守法律法规,坚决支持‘阳光采购’,杜绝医疗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与医院一起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这是11月27日,供应商代表在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组织召开的集体廉政约谈会议上作出的庄重承诺。

为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健康的购销环境,当日,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召开2024年度“以案明纪 以案促改”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议。

后勤院长于伟崯、纪委书记孙吉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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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规范: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孙吉玉传达了医院党委、纪委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和立志建设人民满意的清廉医院的信心和决心,代表医院纪委对各位供应商代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强调了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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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各供应商要强化纪法意识,严守行业规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切实杜绝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要诚信经营,严守法纪。各供应商一定要强化廉洁意识,坚决做到不“围猎”、不纠缠医务工作人员,不搞暗箱操作,确保购销环境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三是要践行承诺,廉洁购销。希望各位供应商践行廉洁购销承诺,高度重视自身的管理,规范企业及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严格把控: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于伟崯在讲话中表示,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供应商是医院物资和服务的提供者,双方的合作不仅仅是商业交易,更是对患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体现。他向各供应商提出要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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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要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能因为追求利润而降低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损害医院和患者的权益;要保持廉洁自律,在与医院工作人员的交往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医院的廉政监督工作。

于伟崯表态,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对采购、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对于涉及腐败行为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肃承诺:确保诚信廉洁合作

两位器械、耗材和后勤服务供应商代表作表态发言。他们承诺,会坚守原则底线,严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体系建设,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合作过程中的诚信廉洁,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医企合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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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医院与各供应商代表签订了《“清廉医院”建设购销业务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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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围猎:行贿者说》。影片通过真实的案例,给大家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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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医企双方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廉洁承诺,规范接洽流程,杜绝一切不正当行为,合力构建廉洁医院。

器械、耗材、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等97家驻长供应商代表,医院重点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初审:袁晓娜

复审:赵慕欣

终审:孙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