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策!产检医保待遇有重要调整,速围观!
2024-11-11 浏览量:1120


医保通知


依据市医保《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女职工原每月产检限定100元待遇取消,现更改为整个孕周共计2000元减免待遇。超出限额部分由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享受其相应报销政策。 


注意事项:前来产检女职工彩超确定胎囊、胎芽、胎心后,在窗口缴费,即可享受此待遇。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2903657


初审:赵小冬

复审:赵慕欣

终审:沙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