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妇院吉林医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024-06-20 浏览量:1564


按照关于“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19日,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由医院后勤副院长于伟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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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会上,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鑫与各分管院长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职工将于会后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随后,高级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陈井伟为大家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风险管理及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解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方面内容等进行培训,讲政策、举事例,培训内容既实用,又不乏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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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护士长进行了本年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合格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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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市卫健委关于安全防范工作决策部署,于伟崯向与会人员重申三条原则:


一是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要求。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将安全工作列入科室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安全生产;各科室安全员要认真履职,平时多留一份心、多一点责任感;安保科要抓头牵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是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务必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万不可掉以轻心、以身试法。


三是实行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坚决做到: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


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将以本次“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列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