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妇院吉林医院召开2024年药品供应企业集体廉政谈话会
2024-06-07 浏览量:2146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有效规范供应企业及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医企关系,6月6日,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召开2024年药品供应企业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党委副书记、院长杨鑫,副院长阴春霞,纪委书记王雪姣,25家药品供应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药剂科科长肖寒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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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

强化廉洁购销 共建清廉医院


党委副书记、院长杨鑫与药品供应企业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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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出:药品供应企业要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廉政自觉性。坚守廉洁底线,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或商业贿赂,必须遵守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14部委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维护医疗秩序,防范廉洁风险。


她指出:医院将聚焦风险关键环节,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聚焦虚开发票、虚假交易、虚设活动等形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实施不法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查假借各类会议、捐赠资助、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带金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她强调: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清廉医院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纪等措施,不断推动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医疗市场环境,打造医企双赢模式。


严查

严明纪律要求 强化正风肃纪


纪委书记王雪姣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新提出三点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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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要求,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杜绝思想和行为上的微腐败。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发生。


二是医院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强化监管。医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药品供应商非正常营销行为进行管控,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将会采取措施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对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三是要求合作医药企业遵守行业法律法规,遵守九个严禁。严禁商家向医务人员介绍患者购买医药产品给予提成;严禁向科室和个人捐赠资助;严禁提供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提供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的捐赠资助;严禁提供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捐赠资助;严禁拉拢医务人员提供商业统计;严禁向医务人员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医院耗材等医药产品回扣;严禁安排、组织医务人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严禁向医务人员和亲友以各种名义、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贿赂。会上院纪委向药品供应企业公布了纪委举报电话,实行购销双方相互监督。


严防

多措并举 筑牢廉洁防线


副院长阴春霞传达了国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精神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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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购销双方人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清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坚定决心,树牢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供应企业要坚守廉洁承诺,用行业规范约束自身营销行为;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要求,与各家企业进行规范的医药购销行为,保障医疗服务有序进行。





会上医院药剂科科长肖寒、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上药科园信海医药吉林有限公司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药企代表向医院递交了《廉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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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医企之间的深化合作,共同维护医药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