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
2015-04-16 浏览量:2217

计划免疫

一 、乙肝疫苗接种须知
用法:

    1.注射部位为上臂三角肌肌内。
    2.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第一针,一个月及6个月,分别注射第二针和第三针,其他人群免疫程序为 0、1、6个月程序
禁忌:
    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的患儿禁止使用;新生儿有严重畸形、新生儿窒息、体重低于2000克者,暂缓接种。稍大月份到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不良反应及处理:
    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即自行消失 
二、卡介苗接种须知
    卡介苗接种应在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完成。如因故不能接种,即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三个月内完成,超过三个月的婴儿必须先做结核菌素试验,阴性者方可接种卡介苗,最迟在1岁以内完成接种。
卡介苗接种反应:
    卡介苗接种后一般无全身反应,仅有少数儿童接种后有低烧,无须处理而自行消退。初种反应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开始。
正常反应过程如下:
    注射后经过一段时间在注射处出现一个小红硬结,并逐渐长大到小豆粒大小,形成脓泡,脓泡破溃后结痂,结痂脱落后留下一疤痕。一般4—7毫米,全部过程约2-3个月。
卡介苗接种注意事项:
    1.卡介苗皮内注射,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2.用过的空安瓶及过期菌苗要烧毁。
    3.卡介苗与乙肝疫苗用同时不同臂方法接种,与其他生物制品必须间隔半月以上接种。
卡介苗接种禁忌症:
    发烧,体温超过37.5度者。
    早产儿,体重不足2500克者和未成熟儿。
    有顽固性呕吐及显著消化不良者。
    有脓皮病、全身湿疹,皮疹等。
    明显分娩创伤,并有临床症状者,如新生儿窒息、呼吸机能障碍、颅内出血等。
    病理性黄疸和先天畸形等。
    免疫功能不全者。
三 、新生儿 听力筛查
要求:

    听力筛查在新生儿出生3天左右初筛一次,未通过者则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若仍未通过,3个月大时还要复诊一次。若患儿最终确诊为先天性听力下降,那么,应在出生后4个月内采取干预措施并进行康复治疗。
注意事项:
    未做听力筛查的新生儿,请于出生后42天内周一至周五下午1:00—2:00到计免科;听力复查的新生儿可到长春市妇幼保健所筛查。
四、 新生儿疾病筛查
    目前,全国各地主要开展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两项疾病筛查。
要求:
    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喂饱8次奶排黄便后采集足跟血
注意事项:
    早产、低体重、双胎等高危儿需延期采血,但最迟不能超过生后20天。延期采血单由新生儿科医生开写。
    延期采血新生儿请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00—2:00到计免科采血。采血后结果异常者由新筛中心电话通知家属,结果正常者不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