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共3个院区,总部院区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五马路555号,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包括A座、B座、C座、D座和E座五个连体建筑;大马路分部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1287号,分A、B两座,建筑面积分别是3055平方米和1664平方米;新发路分部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62号,建筑面积为1650平方米。全院现有职工1300余人(含第三方服务人员),开放床位387张,日门诊量约1000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欢迎诚信公司前来参与。
一、报名要求
1.必须是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商家(提供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请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商家,一经查明,取消参与资格。
3.不接受联合采购、不得转包。
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以备医院存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在长春市公安局备案登记的合法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中标项目以任意形式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管理和实施。
三、保安人员岗位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现保安岗位共计23人,投标单位设置岗位不可多于此人数),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采购人同意。
2.保安人员个人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具有初中(含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重大慢性和精神类疾病(上岗前提供职业健康证明)。
四、工作范围
1.负责医院公共区域、后院和停车场的保安执勤、巡逻等安保工作。
2.中标单位在派驻人员中推荐一名保安队长,负责与医院对接各项具体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招标单位按实际工作表现可随时撤、换保安队长。
3.确保总院日间在岗人数不少于10人;夜间在岗人数不少于4人。
4.总院设立固定岗位4个(停车场出、入口各一个,门诊入口1个,急诊入口1个),负责院内停车场和入院患者疏导等管理工作;其他均为流动巡逻岗位,负责全院四防安全巡逻和检查。
5.新发路和大马路两个分部拟定共5人。因工作量和客观原因,两分部拟定5人完成24小时保安工作。
五、项目预算、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项目预算:69万元。
2.服务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以实际用工人数按月结算支付。
六、现场踏勘
经采购人允许和事先统一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踏勘现场;采购人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一次现场踏勘,不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蒙受损失,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以及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后果及责任。
七、其它事宜
1.报名方式
1.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9:00-11:00、13:30-15:30)
1.2携带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及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成兴
联系电话:15304408117
3.报名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B座1009室
4.参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参会当日,商家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七份推介书(一正六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