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购销是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8月7日,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市妇产医院)召开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集体廉政约谈会议,提升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副院长阴春霞、纪委书记王雪姣参加会议。
会议由药剂科副科长肖晗主持。
医药领域反腐力度大大增强
阴春霞传达了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视频会议精神。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她说,今年国家卫健委牵头,会同多个部委下发医药反腐要点后,又部署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意味着今年的医药领域反腐力度会大大增强,大家要对会议精神有进一步认识,要规范、严格地落实好国家的规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谐、清廉的医院环境。
多措并举筑牢医药购销廉洁防线
为进一步做好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王雪姣代表纪委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认识,筑牢防线。很多腐化堕落的大错,都是从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等小事小节的失守上开始的,大家要真正从思想上认清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对医药购销领域依法依规经营的认识,严格履行购销协议,共同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和整个医疗行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强化监督,从严管理。医院纪委将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相关规定,加强对临床科室、临床医师合理用药进行严格管理。对药品供应商非正常营销行为进行管控,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采取措施,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医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处理。
健全机制,守好底线。要严格遵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共同遵守行业准则。
积极表态力求合作共赢
部分药商代表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廉洁意识,杜绝微腐败及任何商业贿赂现象发生,始终坚持初心,努力改进服务,保质保量完成供货需求,实现合作共赢。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切实提高医院购销双方拒腐防变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构建“清”“亲”院商关系,共同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