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产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本项目报名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项目编号:2021-YN-0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妇产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需求:遴选2家采购代理机构入围作为备选,按照遴选人委托完成医院货物、服务和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服务期限:3年为一个遴选周期,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一年一签,遴选人有权根据入围采购代理机构上一年度所代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
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项货物、服务和维修改造等类似项目的采购代理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后新成立的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提供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四)资质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备案。
(五)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采购代理机构。
(六)在长春市具备经营场所。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遴选。
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 2021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妇产医院E区2层218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供遴选人核查,内容虚假、不实的,遴选人将拒绝其报名: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2020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后新成立的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提供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备案相关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六)长春市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妇产医院B区10层2号会议室
遴选人:长春市妇产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方式:0431-82903617
项目联系人:周贺
本项目遴选公告、中选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在长春市妇产医院官网上发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