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收到了来自社会各方的款物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15)、《长春市妇产医院接受捐赠资金管理办法》(2020)的规定,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有效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医院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接受的捐赠物资的接收、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一、接受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1、长春市妇产医院2020年通过长春市卫健委接受捐赠物资信息情况如下表,所有物资均已使用完毕。
2、长春市妇产医院2020年直接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信息情况如下表,所有物资均已使用完毕。
二、接受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接受长春市慈善总会捐赠资金20000元,用于慰问10名援鄂医疗队人员,已使用完毕。
长春市妇产医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