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产医院关于非领导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公告
2020-04-16 浏览量:6093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关于完善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医院职代会通过,长春市卫健委审批,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医院启动非领导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推荐职位

  非领导管理岗位六级职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组织协调、专业知识、队伍管理等方面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期内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

  聘任七级职员岗位满4年。

  三、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册

七级职员(按年龄排序)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2020年龄政治面貌入党时间最高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职员系列级别
1鞠景文汉族1962.8.2158中共党员2000.6.26大专1979.11七级
2刘钢汉族1962.8.2458中共党员2003.5.19大专1982.7七级
3刘心跃汉族1964.3.2956中共党员1996.11.14本科1983.1七级
4车玉梅汉族1965.5.1355中共党员2007.6.25大专1981.12七级
5王前炜汉族1966.9.1854中共党员1986.6.12大专1981.11七级
6邢军汉族1968.1.1352中共党员2003.9.27本科1985.9七级
7汲敏汉族1970.10.450中共党员2005.11.17本科1990.12七级
8韩春艳汉族1973.6.2847中共党员2008.6.24本科1996.12七级
9侯雪飞汉族1973.4.1847中共党员2009.6.18本科1992.12七级
10郭伟汉族1974.8.3046中共党员2003.9.29本科1995.7七级
11赵慕欣汉族1976.1.544中共党员2004.4.28研究生1995.7七级
12张静汉族1977.8.943中共党员2004.3.29研究生1997.9七级
13周军汉族1978.3.242中共党员2004.3.26本科1998.11七级
14马昭君汉族1980.9.940中共党员2007.6.25研究生1999.9七级

  特作如上公告。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