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7-31 浏览量:43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长春市妇产医院拟针对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供投标。
一、招标项目
长春市妇产医院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展板、宣传板、门牌、标识、楼层索引、消防示意图等
三、项目报价
根据市场行情,实行单项报价,符合政府定价管理的协议价格,实行合作共赢。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5.有独立法定代表人。6.近三年投标人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检察院开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有专业的设计安装售后团队。8.有近三年的业绩报告。
五、投标要求
投标时需携带法人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依法纳税凭证,类似业绩(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投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8月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投标地点:医院办公室(E座417房间)
投标联系人:崔研 联系电话:0431—82903720
六、开标要求
1.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开标当日投标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七份标书(一正六副)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