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02 浏览量:2734
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JLZJ-2024-1042 的“CT高压注射系统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为市(州)级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市(州)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CT高压注射系统采购项目;
2.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0万元;
3.采购需求:
注:注射器为CT高压注射系统的配套产品,不包含在20万内,供应商须单独报价。
4.供货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5.交货期:均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交货。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符合招标参数要求。
7.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7.1整机(含配件)原厂保修自安装验收合格次日起≥5年,设备过保后,厂家承诺免费上门,先维修后付款。第三方配置保修自安装验收合格次日起≥5年。
7.2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 小时维修电话,提供消耗品和保修期后常用零配件的供应价格与折扣。
二、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1.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5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中获取。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领购磋商文件时应将以下加盖公章(鲜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3921174@qq.com):
(1)针对本项目及项目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921号宝来雅居东南2号门(亨泰客户服务中心左侧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人:李玲
联系方式:0431-8290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921号宝来雅居东南2号门(亨泰客户服务中心左侧2楼204室)
联系人:傅晓艺
联系方式:1564349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晓艺
联系方式:1564349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