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 2022-01-21 浏览量: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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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长春市妇产医院相关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9.11.1);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

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4号) ;

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9)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1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1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应急〔201917)

1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

1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换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1.2.2  相关标准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8)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9)《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1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11)《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1.2.3  企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1《长春市妇产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关于《长春市妇产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长南环建表【20219号)

3)本各部门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污水站故障医疗废水、废气的超标外排;柴油发电机房储油桶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及消防水外排事故;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外排造成的病毒污染;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污泥、检验废液等)贮存不当泄漏引发的水体、土壤污染事故;危化品库危化品(甲醇等)泄漏引发的水体污染;食堂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锅炉房(天然气锅炉)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外用药品库药品泄漏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等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以上级别的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的应急处置,及附近区域内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本预案不包括放射性及电离辐射内容的分析,本院涉及的放射性及电离辐射等设备及其影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编制。

1、原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事件。

2、次生、衍生性环境污染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危险物质,或在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3、因附近的环境污染事件所引发的环境应急行动。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不在长春市妇产医院内,但可能会影响长春市妇产医院的。

4、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件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5、极端恶劣天气环境下,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当班负责人汇报,由当班负责人逐级向上级汇报。事故或灾难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按照制定的方案快速有序开展事故处理及抢险救援工作。

现有规模生产、运行、运输危险物质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对所在地环境的影响控制及由长春市妇产医院引起的环境事故所影响到的周围5k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控制情况。

1.4  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环境污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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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第二版)》相关内容及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二类:

1)环境污染事件;

2)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1.6  应急预案体系

长春市妇产医院应急预案体系是长春市妇产医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求,针对长春市妇产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根据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长春市妇产医院,在确认重大(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特别重大(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务院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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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应急联动说明

本预案为长春市妇产医院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能够与上级(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相互协调,共同组成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完整体系详见应急预案联动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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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工作原则

长春市妇产医院在建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事故状态下,以人为本,尽量保护环境,减少财产损失,具体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院内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  基本情况

2.1  单位基本概况

2.1.1  企业基本信息

长春市妇产医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院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5.3271°,北纬43.8947°本院所在地东侧隔通顺胡同8m为居民,南侧隔西五马路27m为居民,西侧为长春市西五马路基督教堂,北侧25m为西五小学。占地面积为10446m2,建筑面积为35080m2,其中急诊楼面积为6100m2住院楼面积为12000m2门诊楼面积为6100m2医技楼面积为6100m2,办公楼面积为4000m2,电梯间面积为780m2本院该为妇产三级甲等医院,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的科室有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不设置传染科,不设置中药煎药室,本院共设置620张床位,每日接待门诊量为1200人次。

长春市妇产医院基本情况见表2-1,详见地理位置图1及平面布置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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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企业相关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长春市妇产医院始建于1896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2004年长春市妇产医院设置床位为235张,根据调查当时尚未要求进行环评手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相应的环评手续运营至今,属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函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处罚,或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相应处理:1.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2.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不予批准,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为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长春市妇产医院委托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05年完成长春市妇产医院扩建住院楼项目,并于2005316日得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批复,该环评批复新增床位150,扩建后总床位数为385张,由于各种原因未进行环保验收。2017年由于医院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不稳定,长春市妇产医院建设《长春市妇产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并于2017322日取得批复,该项目并于201711月完成环保验收。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16月对长春市妇产医院进行了环评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有《长春市妇产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区分局202171日对长春市妇产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下达了环评批复,本院环评批复内容要求、落实情况详见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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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企业构筑物及主要设备

(一)主要构筑物

占地面积为10446m2,建筑面积为35080m2,其中急诊楼面积为6100m2住院楼面积为12000m2门诊楼面积为6100m2医技楼面积为6100m2,办公楼面积为4000m2,电梯间面积为780m2医院平面布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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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医院设有放射科,辐射影响不在本次预案范畴之内,建议做辐射专项应急预案。

(二)主要生产设备

本院主要医疗设备详见下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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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20082号令),对使用CT机等辐射环境影响应单独编制辐射应急预案。

2.2  企业周边环境情况

2.2.1  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长春市妇产医院周围主要敏感点位置及人口分布详见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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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周边道路交通情况

本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院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5.3271°,北纬43.8947°本院所在地东侧隔通顺胡同8m为居民,南侧隔西五马路27m为居民,西侧为长春市西五马路基督教堂,北侧25m为西五小学附近交通便利,路路相通,说明院区交通便利,区域交通设施完善。

2.3 区域环境现状

2.3.1 区域环境功能分区及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该区域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

地表水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

3、声

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

2.3.2  自然环境概况

1、地理位置

长春市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中国东北平原的腹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24°18′-127°02′,北纬43°05′-45°15′长春市西北与松源市毗邻,西南与四平市相连,东面与吉林市为邻,东北与黑龙江省接壤。区域内海拔最高为711m,最低为151m。有松花江、饮马河和拉林河三大水系,饮马河支流伊通河贯穿市区南北。长春市是东北地区的重要铁路枢纽之一,有长-沈、长-哈、长-图和长-白四条铁路在此交汇。

本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院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5.3271°,北纬43.8947°。本院所在地东侧隔通顺胡同8m为居民,南侧隔西五马路27m为居民,西侧为长春市西五马路基督教堂,北侧25m为西五小学。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2、地质构造

长春市位于松辽凹陷的东部边缘,是中朝地台的一部分,谷生代时期的沉积物较少,附近有奥陶纪灰岩,局部有二叠纪地层出露,在中生代地台下降,在东部山区有侏罗纪的沉积层。长春基岩有厚层白垩纪泥质砂页岩陆相沉积,第四纪中更新世有长白山岩浆活动。

3、地貌土壤

长春城区位于东部山地向西部平原过渡的台地上。地势东高西低,地貌由台地和平原组成。其中,台地占70%、平原占30%。长春城区地貌共分7个小区。其中本工程位于西南部起伏台地区,该区位于分水高地两侧,包括西新沟和孟家南沟两个部分。西新沟在分水高地两侧,由一系列宽浅的坳沟组成;孟家南沟在分水高地东侧,由两条浅谷组成。这里地势起伏不明显,坡度

长春市的地貌形态属于波状台地和伊通河一级阶地。白垩纪泥岩和泥质砂岩构成基底,台地的覆盖层为1020m左右厚的粘性土层,底部为厚度不等的砾砂层。东部为伊通河一级阶地,上部为含少量有机质的年性土,下部为中、粗砂、砂砾层。

4、气候气象

长春处于亚欧大陆中温带半干燥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5.710以上的年积温2950,平均最高气温为28.3,平均最低气温-22.4,绝对最高气温38.8,绝对最低气温-34.9;平均相对湿度69%;年降水量560mm左右,雨季集中在678三个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三分之二;蒸发量为1390mm;初雪日多出现在10月中旬,终雪日在4月上中旬,积雪深度约20cm;早霜一般出现在9月末,终霜出现在4月下旬,无霜期140-180d;历年最大冻土深169cm;水面于1120日前后结冰,4月中旬解冻,结冰期约5个月;年平均日照2643h;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发生频率为17.06%,年平均风速为3-4m/s。主要气候特点为春季气旋活动频繁,多西南风,冷暖天气交替,气温回升快;夏季多阵性降雨,炎热天气日数不多,昼夜温差较大,夜间较为凉爽;秋季时间较短,可谓秋高气爽;冬季时间较长,多西北风,天气较为寒冷。

5、水文状况

新凯河是伊通河最大的支流。该河发源于长春市大黑山,流经长春市西郊和农安县南部,于华家乡新凯河村附近汇入伊通河,全长127.1km,流域面积2419km2,年平均流量为1.10m3/s,河道坡降为0.41‰,弯曲系数为0.20

伊通河是新立城镇内的主要河流,新立城镇地处伊通河中段。河道弯曲,河槽窄深,宽浅不一,一般呈S型。伊通河属饮马河水系,第二松花江的二级支流,全长382.5km,汇水面积为8713.63km2长春市区河段年平均流量为3.63m3/s,河道坡降为0.24‰,河床宽度为530m,流域弯曲系数为0.05,是长春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纳污水体。

3  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3.1环境风险等级

3.1.1重大危险源识别

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和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表,对本院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识别,本院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医疗废物、柴油、恶臭(硫化氢)、甲醇、乙醇、天然气、污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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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根据确定我院所涉及的物质危险性分析和重大危险源识别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的判定方法,确定本院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详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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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Ⅳ/+级。

根据建设项目设计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3-3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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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P级的确定(参照附录C),本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小于1,因此确定我院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因此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调查范围为3km。具体环境风险源分析及环境风险评价如下。

3.2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长春市妇产医院的特点,结合院区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识别。环境污染事件类型及等级详见表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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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应急能力评估

在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本应完善以下内容:

1)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操作技能;内部、外部培训后进行考试。对员工考核结果应记录备集,考试通过即为合格。考试合格者才能使用,不合格者应继续补习,直到合格为止,做到上岗持证;为加强员工按章规范操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制定并落实内部奖惩措施;

2)未与其他单位、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互救协议;

3经过现场踏查,柴油储存桶周围尚未设置围堰或托盘,且柴油发机也尚未架起。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救援指挥部、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责。领导小组详见表4-1

结合长春市妇产医院组织人员的实际,应急救援保障系统由现场警戒组、抢险救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处理组6个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各工作组分别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紧急状态下,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分兵把关,各司其职,迅速展开救援工作,承担紧急抢险救援任务。

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中心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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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4.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长春市妇产医院预案的制定、演练;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及队伍调动;

3)组织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和交流;

4)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6)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协调政府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7)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

8)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

9)负责预案的审批与更新;

10)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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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对院内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并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规划院内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分析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等。

4.2.2 应急救援指挥部

    长春市妇产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详见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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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领导机构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负责对事态的监测和评估。具体职责如下:

一、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二、全盘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善后处理,生产恢复,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三、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四、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公安消防、安监、环保、质检、卫监)报告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

五、及时通报友邻单位及周边居民,告知灾情程度、风向等事故情况,必要时请求政府援助及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六、负责组织或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4.2.3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事件专家组成员由各专业、各行业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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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专家组成员应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遣,调阅相关事故有关资料,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4.2.4 应急救援保障系统

(一)现场警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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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必要时报指挥部请求支援。

(二)抢险救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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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组织建立数据库,为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方法,分析污染现状及趋势;负责联络消防部门协助现场处置、防控保障;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三)医疗救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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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医疗资源,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施救,全力以赴抢救伤员,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并做好防疫工作。

该组也可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伤害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

(四)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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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和派遣运输工具,确保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五)环境监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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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气象条件、空气、土壤和水体等污染情况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确定污染物质的成分、浓度及相应扩散模式,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准确监测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为事故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六)善后处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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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上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安抚遇难者家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赔偿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监控

长春市妇产医院设置有严密的报警系统,同时对风险源的监控采用人工巡查,定期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各风险源的泄漏,以进一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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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预防措施

虽然长春市妇产医院在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产生的环境污染不会致人死亡。但应该加强管理防范,降低对人员的影响。

1、总图布置

长春市妇产医院在总图布置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工艺流程的顺畅、合理性;医院内交通的安全、通畅性;以及防火、安全、卫生规范的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

医院内设置雨污水排水管线,污水站医疗废水处理达标后沿污水管线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中,最终汇入伊通河;雨水沿雨水管线排入市政雨水管线;当发生火灾等事故时,由于消防废水成份主要为SS、细菌、病毒等,故产生的消防废水可通过雨污水管线阀门的控制,关闭雨水管线外排市政雨水管网的阀门,打开雨水管线与应急池连接阀门,消防废水排入建的70m3应急池内,待消防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避免对随地表径流污染附近水体。详见雨污水管线图。

消防废水封堵操作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应急池管理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2、危废管理

长春市妇产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地应做好相关防渗、防雨工作,避免对外环境带来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安全防护等要求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各项规定来实施。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中有关内容,并认真履行该规定所涉及到的相应法律责任。

a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做好相应的隔离措施,医疗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放,分别设置管理台账,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标志、标识,并在危险废物贮存间粘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b危废贮存场所要求: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且表面无裂隙,同时设置围堰,避免渗漏对环境带来污染。

c容器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d记录要求: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e安全防护与监测要求: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3、污水站管理

医院污水站应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应对污水站的消毒装置进行备用设计,确保污水站连续稳定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5.2.1消防防范措施

1)建立专业消防队伍。根据国家消防法法规要求,长春市妇产医院结合实际要求建设专业消防队伍。制定防火防灾规划,明确责任区,针对院区污水处理装置、仪器设备、诊疗区等重点防火单元,制定灭火作战方案,进行实施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防灾能力。

2)配备消防技术装备,消防技术装备主要包括各种性能的灭火剂、防毒剂等,灭火剂的储量满足消防规定要求。

5.2.2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水污染应急设施主要为围堰、消防水池及应急池。长春市妇产医院的危险源主要为医疗废物储存间危化品库、外用药库、危废暂存间、食堂、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及污水处理污水站。其中,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1医疗废物类别,包括注射器、废弃的夹板、口罩、手套、试剂瓶及病人产生的废弃物等;污水处理间主要为消毒原料以及产生的恶臭气体;柴油发电机房主要为柴油机所需柴油;危化品库主要是存放检验科所使用的的甲醇、污水站所产生的污泥;外用药库主要是存放药剂科所使用的75%的乙醇;食堂采用的天然气(管道);锅炉房所产生的的锅炉烟气。因此,长春市妇产医院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主要由污水站故障医疗废水、废气的超标外排;柴油发电机房储油桶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及消防水外排事故;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外排造成的病毒污染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污泥、检验废液等)贮存不当泄漏引发的水体、土壤污染事故;危化品库危化品(甲醇等)泄漏引发的水体污染;食堂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锅炉房(天然气锅炉)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外用药品库药品泄漏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等

目前,长春市妇产医院柴油发电机房、医疗废物、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地面均已做防渗,且通风状况良好,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分区储存,且相对封闭存放,也有防流失措施,建立了一级防控体系。另根据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的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本院排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为96.544m3/d,为了防范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造成的污水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医院建设容积为70m3应急事故池,位于院内东南角(地下),在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状况时,将废水排入该事故储池,不外排,待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后排放,确保发生事故时废水不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消防废水封堵操作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应急池管理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5.2.3大气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据风险源分析,长春市妇产医院大气污染涉及的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烟气以及食堂油烟根据实际调查,本院1#2#燃气锅炉常年运行,3#燃气锅炉为备用锅炉仅为冬季供暖时使用,4#油气混合炉只在其事故状态下使用(自安装至今暂未使用过),按照各锅炉满负荷运行。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的产生浓度均分别为14.68mg/m³、137.31mg/m³,经过高为8m的烟囱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由于天然气的理化特性,一旦院区锅炉房燃气管道出现露点,遇明火将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因此,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应安排指定人员立即关闭锅炉管线进气总阀门,从源头处避免了由于燃气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本院食堂设有6个基准灶头,按人均耗油量25g/d 计,食堂日耗油量为 25kg/d;食堂每天运行6h,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85%, 油烟排放量为0.06kg/h,风机风量为2000m3/h,处理后的油烟经过高于楼顶的烟道外排,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一旦油烟净化装置存在异常,油烟将会直接外排,因此食堂人员应定期检查油烟净化器的密闭性以及操作性,确保由于油烟净化装置异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一旦院区内出现火灾、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泄漏等,恶臭气体外排,对外界空气环境将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做到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始终处于封闭处理,通过28m的排气筒排放倘若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停止污水处理站的运行,避免恶臭的排放。

食堂管理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锅炉房管理人员:于海波18946688885

5.2.4污染物的减轻与消除措施

一是在源头填加药剂,将污染源严密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二是在控制住污染源后,从事故发生地开始向下风向对污染区逐次推进全面而彻底的消除。

5.2.5运行环节应急处理原则

当污水站运行装置、设备发生事故异常情况,院区安全主要负责人有权组织处理;当装置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到其他部门时,必须向院领导通报;当运行装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设备、操作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向院长报告。

5.2.6危险区的隔离

1)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

根据事故的影响情况,将事故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三个区域。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事故现场区域。事故中心区由紧急救援小组指派抢险人员采取必要全身防护后,用红色标示带将危险区域标示,禁止任何非事故救援人员的进入。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所能波及到的区域。发生事故时,抢险和后勤人员在事故波及区域边界用黄黑标示带将隔离区域标示。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不设置明显警戒标志,但应组织人员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事故警戒区域外的院区范围内为非事故现场。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指挥部应根据当时气象条件,对扩散后可能染毒的区域、场所内的人员,实施有序疏散。疏散人员应到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疏散之前做好各生产装置的停车工作。

当事故危急周边单位、居民区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书面发送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在发布消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和方式。撤离方式有步行和车辆运输两种。撤离方法中应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在政府部门指挥下有组织性的撤离。

2)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及交通疏导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实施隔离交通管制,除救护车、消防车、抢险物资运输车,指挥车辆可进入事故隔离区内,其他车辆均不得进入事故隔离区内。

5.2.7现场人员的撤离

当发生泄漏、火灾事故时,由现场指挥小组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事故区域非应急组成员及病人必须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员工在撤离过程中,在无防护面具的情况下,用湿手巾捂住口、鼻脱离火灾现场,总的原则是:向处于当时的侧风方向或绕至事故上风向安全点。事故现场人员按指挥组命令撤离、疏散到指定安全地点集中后,由各科室的负责人检查统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向指挥组报告撤离疏散的人数,最终由院区安全总负责人统一计入撤离人数。

5.2.8应急人员进入、撤离现场的条件和方式

应急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应做好如下准备:一是人员准备,根据事故发生的规模,影响程度以及危险范围,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人数,并由经验丰富的或相关专业人员带队;二是救援器材、物资必须准备充足,以防出现救援物资不够用的情况,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抢险救援;四是思想准备要充分,救援时思想情绪保持稳定,做好救援抢险工作。

当突发事故的危害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小组组长命令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撤离时应保持秩序不混乱,不得提前脱下防护设备,待到安全区域时立即消毒。

5.2.9应急救援的调度和保障供应措施

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并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带领开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物资由各物资保管人负责分发给各救援小组,在达到应急救援的目的同时尽量节约,不浪费。

5.2.10危化品贮存措施

院所使用的危化品包括甲醇、乙醇等,其中甲醇贮存于危化品库,乙醇贮存于外用药库贮存的管理要求严格按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与易燃、可燃物混存。一旦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5.2.11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危险废物在医院内临时贮存过程中,需要有单独的储存地点即危废间,本院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已采取分开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送处理。本院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门诊楼的东侧,占地面积为35m2,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已做防渗,且存放的四类物质已分区存放,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本院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其位于门诊楼的东侧,占地面积为12m2,主要贮存检验废液、污泥等,危险废物采用防渗漏结实的袋子及桶盛装,贮存间地面做防渗处理且表面无裂隙,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由此可见,本院风险防控措施良好。

5.2.12医疗废物贮存措施

由于医疗废物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及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需做防渗,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本院医疗废物临时暂存间位于门诊楼的东侧,单独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由医院各层设置的加盖密封的垃圾周转箱,做为包装待运废弃物的暂存场所,定期由工作人员送至一层的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不设各楼层危废暂存间。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应按照环发【2003206号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③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地面和1.0m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5.2.13医疗废物收集采取的措施

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名录》实施分类收集,并按照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封的容器内,其专用包装袋、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规定。

该院需配备加盖密封的垃圾周转箱,做为包装待运废弃物的暂存场所。垃圾周转箱随垃圾一并运至有资质的单位,经清洁消毒后返回待用。

垃圾周转箱要安全、不渗漏,有防蚊虫等措施,要作定期清洁、消毒,并在放置区附近有明显警示标识。

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密封运输,垃圾周转箱要加盖密封,不得使用破损的周转箱,发现有破损,应立即停用,周转箱上应有明显的标志。装卸、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垃圾周转箱用后必须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认真清洗,并严格消毒后方可周转回院内使用。

以上医疗垃圾均由院方每天清理,统一收集后送往有资质的单位。

5.2.14医疗废物运输相关要求

①医疗废物运输工具选择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的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

    ②在载运的过程中,采取专车转运方式,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或是其他类型货物、垃圾在同一车上载运。

③在运输车上需配置有橡胶手套、工作手套、口罩、消毒水、紧急应变手册等工具。

医疗废物在地面转运点交接给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转运点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交予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医院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5.2.15油品贮存措施

     本院用电源自市政电网供给,本院为了更好的为院内患者就诊,已购置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以应对院区突发停电带来的不便。本院柴油发电机房位于院区一楼,柴油发电机定期需加入柴油作为其动能,本院现有一桶30公斤的柴油桶贮存于发电机室内,柴油桶贮存于发电机房内单独的位置,经过现场踏查,柴油储存桶周围尚未设置围堰或托盘,且柴油发机也尚未架起,因此,建议企业尽快完善柴油发电机房的风险防控措施。

5.3预警

5.3.1事故预警的条件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预警:

1)在危险源排查时发现存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及时预警;

2)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立即进入预警状态;

3)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应及时预警。

5.3.2事故预警的方式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大(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突发性环境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级)预警标准时,作业人员应向长春市妇产医院主管安全环保部人员预警;当达到一般(级)预警标准时安全环保室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当超过一般(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级)预警标准时,由主管安全环保负责人向副院长预警,由副院长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预警;当达到较重(级)预警标准时,安全负责人立即启动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副院长及院长报告;当超过较重(级)以上预警标准时,安全环保室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以及同级政府报告。

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119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便携式报警仪。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5.3.3事故预警的方法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医院环保科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7)对确定的重大风险源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交底,重大风险源不能及时消除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1信息报告与通知

6.1.1 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岗位操作人员发现危险目标发生危险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操作人员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现场领导依据危险事故的类别和级别,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的抢救和对事态进行控制,并通知领导小组和其它成员,确定应急救援程序。

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两条线路进行报警,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下达指令,由现场报道组通过长春市妇产医院通讯系统向全院内部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报警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政府或各单位负责人发布消息,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6.1.2 报警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或接警部门应立即、如实向院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予以补报。

6.2  信息上报

6.2.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及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长春市妇产医院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患者、单位和居民。因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和同级人民政府(长春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生态环境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6.2.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为:

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2)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3)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4)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6.2.3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予以补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2.4信息上报联络方式

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向相关部门、单位信息上报联络方式见下表6-1

image.png

6.3通报

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及单位、自然村屯等进行通报,其通报的的联络方式详见附表周围5km范围内情况调查表。

7  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

7.1分级响应机制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医院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长春市妇产医院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为一般(级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同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形,上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image.png

7.1.1 先期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干警部门作为第一责任部门,应在事发后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专业部门派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助专业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7.1.2 应急处置

一、一般(级)响应程序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接到污染报警后,全体成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启动一般(级)应急响应,组织处理并报相应环保应急部门及同级政府。

2)进行现场确认,查找污染源,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程度等基本情况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技术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分析检测工作,提供主要污染物的性质及消解方法;事故发生部门做好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时切断污染源。

3)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召开碰头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援方案,布置设立警戒和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因有住院及就医患者,因而疏散方案需考虑患者行动不便的因素,抢救受伤人员必须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针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长春市妇产医院必须迅速采用担架、移动床、车辆转移,以避免人员的伤亡。临时安置点详见附图。

4)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按照《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针对实际情况立即开展应对工作,将最终处置结果上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二、危险物质泄漏的应急处置

本院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污泥以及检验室废液项目检验室废液属危险废物,由各楼层专用桶临时收集后,统一由工作人员送至位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送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栅渣中水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具有传染性。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控制和处置要求,属危险废物,统一由工作人员送至位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送处理。一旦危险物质贮存装置发生泄漏或破损,应及时收集处理,避免外溢,由专用运输车运至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避免外排污染环境。

三、污水站医疗废水及消防废水外排的应急处置

1、污水站事故

污水站发生故障情况下,打开与应急池连通阀门,医疗废水排入已建70应急池,待污水站维修后医疗废水再排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消防废水外排

当发生火灾等事故情况下,为防止消防灭火带来的消防废水外排,及时关闭雨水外排入城市管网的阀门,打开雨水管线排入应急池的阀门,使院区消防废水沿雨水管线收集后排入应急池,消防废水由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院区内雨污水排放系统管道及阀门切换装置设计合理,确保突发环境事故情况下,降低环境风险概率。

医疗废物贮存装置泄漏应急处置

医疗废物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及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一旦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贮存装置泄漏或者发生火灾等事故,医疗废物外泄至外环境中,将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收集处理,避免外溢,由专用运输车运至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避免外排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

院所使用的危化品包括甲醇、乙醇等,其中甲醇贮存于危化品库,乙醇贮存于外用药库贮存的管理要求严格按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与易燃、可燃物混存。一旦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油品泄漏的应急处置

       本院用电源自市政电网供给,本院为了更好的为院内患者就诊,已购置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以应对院区突发停电带来的不便。本院柴油发电机房位于院区一楼,柴油发电机定期需加入柴油作为其动能,本院现有一桶30公斤的柴油桶贮存于发电机室内,柴油桶贮存于发电机房内单独的位置,经过现场踏查,柴油储存桶周围尚未设置围堰或托盘,且柴油发机也尚未架起,因此,建议企业尽快完善柴油发电机房的风险防控措施。

、大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根据风险源分析,长春市妇产医院大气污染涉及的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烟气以及食堂油烟根据实际调查,本院1#2#燃气锅炉常年运行,3#燃气锅炉为备用锅炉仅为冬季供暖时使用,4#油气混合炉只在其事故状态下使用(自安装至今暂未使用过),按照各锅炉满负荷运行。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SO2NOx的产生浓度均分别为14.68mg/m³、137.31mg/m³,经过高为8m的烟囱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由于天然气的理化特性,一旦院区锅炉房燃气管道出现露点,遇明火将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因此,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应安排指定人员立即关闭锅炉管线进气总阀门,从源头处避免了由于燃气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本院食堂设有6个基准灶头,按人均耗油量25g/d 计,食堂日耗油量为 25kg/d;食堂每天运行6h,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85%, 油烟排放量为0.06kg/h,风机风量为2000m3/h,处理后的油烟经过高于楼顶的烟道外排,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一旦油烟净化装置存在异常,油烟将会直接外排,因此食堂人员应定期检查油烟净化器的密闭性以及操作性,确保由于油烟净化装置异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一旦院区内出现火灾、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泄漏等,恶臭气体外排,对外界空气环境将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做到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始终处于封闭处理,通过28m的排气筒排放倘若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停止污水处理站的运行,避免恶臭的排放。

7.2应急救援

7.2.1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

1、切断污染源

根据风险源分析,涉及的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的泄漏、污水站医疗废水外排、火灾事故后消防废水的外排,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环境带来一定的危害,

危险物质泄漏后首先应进行堵漏,切断污染源,设置围堰等进行围堵,防止外排入环境中;当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废水沿院内雨水管网排入应急池已建,避免对附近地表水环境污染。

2、污染物的减轻与消除措施为:一是在源头填加药剂,将污染源严密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二是在控制住污染源后,从事故发生地开始向下风向对污染区逐次推进全面而彻底的消除。

3、泄漏事故应急救援

医院内危险物质贮存装置,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具体可采取以下抢险措施:

1)现场治安组从上风向进入事故现场负责疏散、警戒、现场保护。将泄漏区域设定为危险区,在此范围内,对通往该区域的各道路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非救援人员,在警戒区内非抢险人员在当班班长的带领下撤离。

2)应急小组中当班负责带领现场消防抢险组指引应急物资存放地点。

3)环境监测组接到通知后立即携带相应监测工具,前往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4、运行环节应急处理原则

  当运行装置、设备发生事故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有权组织处理;当装置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到其他部门时,必须向医院领导通报;当运行装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设备、操作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向医院经理报告。

5、危险区的隔离

1)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

根据事故的影响情况,将事故区域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三个区域。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事故现场区域。事故中心区由紧急救援小组指派抢险人员采取必要全身防护后,用红色标示带将危险区域标示,禁止任何非事故救援人员的进入。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所能波及到的区域。发生事故时,抢险和后勤人员在事故波及区域边界用黄黑标示带将隔离区域标示。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不设置明显警戒标志,但应组织人员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事故警戒区域外的院区范围内为非事故现场。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指挥部应根据当时气象条件,对扩散后可能染毒的区域、院区的病患,实施有序疏散。疏散人员应到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

当事故危急周边单位、居民区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书面发送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在发布消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和方式。撤离方式有步行和车辆运输两种。撤离方法中应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撤离必须是在政府部门指挥下有组织性的撤离。

2)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及交通疏导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实施隔离交通管制,除救护车、消防车、抢险物资运输车,指挥车辆可进入事故隔离区内,其他车辆均不得进入事故隔离区内。

7、现场人员的撤离

当发生泄漏、火灾事故时,由现场指挥小组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事故区域非应急组成员(医护人员及病患)及外单位客户人员必须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员工在撤离过程中,在无防护面具的情况下,用湿手巾捂住口、鼻脱离火灾现场,总的原则是:向处于当时的侧风方向或绕至事故上风向安全点。事故现场人员按指挥组命令撤离、疏散到指定安全地点集中后,由各部门的负责人检查统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向指挥组报告撤离疏散的人数,最终由负责人统一计入撤离人数。

8、应急人员进入、撤离现场的条件和方式

应急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应做好如下准备:一是人员准备,根据事故发生的规模,影响程度以及危险范围,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人数,并由经验丰富的或相关专业人员带队;二是救援器材、物资必须准备充足,以防出现救援物资不够用的情况,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抢险救援;四是思想准备要充分,救援时思想情绪保持稳定,做好救援抢险工作。

当突发事故的危害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小组组长命令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撤离时应保持秩序不混乱,不得提前脱下防护设备,待到安全区域时立即消毒。

9、应急救援的调度和保障供应措施

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并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带领开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物资由各物资保管人负责分发给各救援小组,在达到应急救援的目的同时尽量节约,不浪费。

 

 

7.2.2大气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1)大气污染事故首先应当确定污染物的性质、排放量、严重程度、可控能力、影响范围、风速风向以及大气稳定度。

长春市妇产医院发生大气污染事故主要为火灾等事故带来的大气影响,可能受影响区域主要为院区中心周边5km范围内。发生突发空气污染环境事件,医院应立即通知周边居民,迅速撤离。

2)对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指挥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事故状态下根据医院地点周边情况在其四周选择如下地点作为临时安置场所,详见事故状态下人员撤离路线图。

7.2.3水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火灾,消防灭火带来的消防废水外排等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外排沿地表径流污染附近地表水体,对沿线居民用水带来影响,长春市妇产医院应及时通知附近受影响居民。

7.3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一)接触人群伤检分类及救护、救治

接触危险物品人群伤检分类及执行人员接触危险物品的患者应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终止危险物品的继续作用,彻底冲冼污染的眼或皮肤,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加强预防继发感染,在病程中应严密观察。

(二)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抢救方案

1、对患者进行现场急救及治疗原则

1)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彻底冲洗污染的眼或皮肤,做好现场抢救。

2)对眼、皮肤灼伤的治疗,应请专科医师协同处理。

2、患者治疗方案

治疗原则:立即脱离现场,保持安静。要做到早发现,彻底冲洗接触物料的眼、皮肤,做好现场抢救,同时必须预防感染,加强护理,合理使用抗生素。

3救援医院及救援电话:

长春市妇产医院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救援医院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为主,具体详见下表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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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应急监测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环境应急监测小组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出判断,以便对事故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

8.1应急监测方案的确定

1)根据本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长春市妇产医院应急监测网络,组织制定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2)通过初步现场及实验室分析,对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以及确定污染范围。根据不同形式的环境事件,确定好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质控要求,同时做好分工,由小组组长分配好任务。

3)现场采样与监测。由医院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工作。

4)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对污染扩散范围进行预测,根据事态的变化,适时调整监测方案。

5)应急监测终止后应当根据事故变化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追踪监测。

8.2主要污染物现场及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法

1)现场监测应当优先使用试纸、气体检测管及便携式测定仪。

2)对于现场无法进行监测的,应当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应急监测结束后需用精密度、准确度等指标检验其方法的适用性。

3)对于某些特殊污染事件或污染物,也可适当采用生物法进行监测。

8.3仪器和药剂

长春市妇产医院尚不具备应急监测能力,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需委托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事故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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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监测布点与频次

1)采样点确定

首先应当先根据污染源以及污染物的类型,直接测定该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染物在空气中、环境中的浓度。其次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污染物的分布极不均匀,时空变化大,对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采样点位的选择对于准确判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污染范围与程度等级极为重要。这就需要根据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采样点。

对于发生泄漏造成地表水环境污染,采样时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按水流的方向,扩散速度以及其他因素进行布点采样,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可现场确定采样范围。采样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的下游布设若干点位,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的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断面;另处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也设置采样断面。采样时,需要采平行样品,一份在现场进行检测,一份加入保护剂后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

2)应急监测频次的确定

应急监测的频次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而有所变化,根据污染物的状况,在事发初期应当增加频次,不少于2小时采样一次;待摸清污染规律后可适当减少,不少于6小时一次;应急终止后可24小时一次进行取样。至影响完全消除后方可停止取样。

8.5应急监测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应急监测分析方案的具体实施均是由应急监测人员完成的,而每一污染事件都可能危及分析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护分析人员有效地实施现场快速分析,在实施应急监测方案之前,还应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毒面具、靴套、防护眼镜及应急照明装置等。

8.6应急监测分工

应急监测总指挥负责组织领导监测小组的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应急监测任务,长春市妇产医院并配备应急监测人员:

组长于海波18946688885

当应急状态下,长春市妇产医院无监测能力可委托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职责:

1)负现应急监测现场调查,对应急监测现场空气、水质等进行采样。

2)负责应急监测现场采回的空气、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并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3)负责应急监测设备的保管和维修。

8.7应急器材、仪器的日常管理

1)应急救援器材、仪器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器材、仪器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2)各部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器材、仪器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器材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并对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以便管理。

3)各个救援器材、仪器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器材、补充缺失的器材、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4)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器材、仪器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器材、仪器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应急救援器材、仪器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器材、仪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6)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器材、仪器进行拆解维修。

8.8事故后期土壤的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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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事故发生后,应注意现场保护、清洁净化等工作。

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由警戒保卫组负责保护,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实施保卫,进行区域巡逻,保护好事故现场情况,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做好现场清洁和洗消,针对事故人、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3)事故外溢的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环境安全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4)对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5)对受污染而且必须处理的人员、设备、物资、器材等进行消毒,对地面、水沟等实施地面洗消,对空气深度进行降低处理,防止其扩散范围。

6长春市妇产医院应采取人工清理的措施,对洗消后的废水进行回收,对现场进行勘察,防止二次污染,待应急响应终止后,将洗消废水加药剂后达标后抽送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7)本院危废及医疗废物一旦受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如火灾、爆炸等),造成事故外排,将会对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一旦发生泄漏,首先应先将院区四周进行封堵,将危废、医疗废物控制在暂存间内,待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处置,不可私自外排。

10 应急终止

10.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排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当AQI小于200且预测未来72小时不会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由监测预警组提出响应终止建议,报应急指挥部审核。

10.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10.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1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企业(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关注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洗净化,并根据危害程度进行跟踪监测(具体监测情况见下表11-1),已保证长春市妇产医院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状态。

1)地表水水环境跟踪监测

监测项目

根据事故类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废水外排,超标污水外排进入附近地表水,应对长春市妇产医院及周边区域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监测方案见下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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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间和频次

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每6小时取样一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2)环境空气跟踪监测

监测项目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对长春市妇产医院及周围环境将产生很大影响,应对长春市妇产医院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大气环境跟踪监测,监测方案见下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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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时间和频次

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每2天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3)应急指挥组配合有关部门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5)根据环境事故的类别,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6)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分别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进行环境危害调查与评估,对周边大气环境进行检查,统计周边人员的健康状况。

8)对于由于长春市妇产医院的环境事件而造成周边人员伤害的,统计伤害程度及范围,对其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9)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长春市妇产医院现有的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作出评价,指出其有效性和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

10)作出污染危害评估报告,设置应急事件专门记录人员,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并上报当地政府。

12 善后处置

12.1现场清理

抢险救援组对现场进行清理,为防止在清理现场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由疏散引导和环境监测组监督执行。

12.2善后处理

1)防护救护组和通讯联系组,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家属的安抚和理赔工作。

2)通讯联系组负责妥善地处理和外界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并参与上级职能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并做进一步的跟进。

3)应急事故解除后针对于所用砂土等材料,抢险救援组应集中堆存、收集进行现场清理。

13 应急培训和演习

13.1培训

结合长春市妇产医院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日常学习,展开专业培训,认真开展员工素质教育工作,有重点的将环保污染与破坏事件安全教育,防护知识等纳入宣教工作中,长春市妇产医院员工熟悉企业的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性质及防护知识。长春市妇产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危险性数据来源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培训内容如下表1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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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演练

13.2.1演习联动

演练前1-2天,通知长春市妇产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提前2-3天进行信息披露,演习内容及时间以告示的形式粘贴至长春市妇产医院周围3k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告示栏中,信息尽量覆盖附近所有居民,以及院内患者;以信函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长春市妇产医院周围企业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尽量协调政府及周围居民区、企业单位并参与到演习过程中,保障风险事件演习的有效性与可行性。

13.2.2演习准备

1、演练前1-2天,通知长春市妇产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划组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长春市妇产医院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练前,策划人员将通讯录发放给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

6、评价组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及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13.2.3演习内容

1)警戒与治安

展示维护警戒区域秩序,控制交通流量,控制疏散区和安置区交通出入口的组织能力和资源,要求责任方具备维护治安、管制疏散区域交通道口的能力,强调交通控制点设置、执法人员配备和路障清理等活动的管理。

2)紧急医疗服务

展示有关现场急救处置、转运伤员的工作程序,交通工具、设施和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的准备情况,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将伤病人员运往医疗机构的能力和为伤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3)污染控制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污染物外排,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的能力,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污染进行控制能力。

4)消防与抢险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发展,及时扑灭火源的能力,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组织扑灭火源,有效控制事故的能力。

5)撤离与疏散

展示撤离、疏散程序以及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安排疏散路线、交通工具、目的地的能力以及对疏散人员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治安、避免恐慌情绪的能力并对人群疏散进行跟踪、记录。

结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使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器材使用,污染物洗消以及隔离疏散等相关知识。

13.2.4演习记录及总结

负责人负责记录号当天的演习记录,说明演习中存在的问题,演习结束后可参照表13-2提交演习记录。

在演练结束2周内,策划组根据评价人员演练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资料,以及演习人员和总结会中获得的信息编写演练总结报告。策划组应对演练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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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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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奖罚

14.1奖励

长春市妇产医院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参加环境应急救援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4.2罚责

院方要加强对环境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预案的要求,要做到人员、资金、物资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对拒绝参与救援、延误救援时机、救援不力、执行不到位、预案形同虚设并因此而导致事故扩大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4.3应急损害赔偿

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故,院区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5 保障措施

15.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长春市妇产医院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领导小组人员24小时开机防爆固定电话。  

124小时有效内部、外部通讯联络电话:  

0431-82903610

224小时有效监测、监控:环境监测组18946688885

15.2应急队伍保障

长春市妇产医院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险、排险、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15.3物资保障

长春市妇产医院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配备专门的装备,保证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长春市妇产医院事故紧急处理及救援设备布置情况详见表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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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经费保障

长春市妇产医院要配置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各种花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应列入长春市妇产医院年度预算。该资金仅限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保证应急状态时应急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15.5其他保障

1、技术保障

长春市妇产医院装置按三同时设计、安装、投产,有严密的报警系统,一旦危险物质泄漏,初期即立即报警,可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长春市妇产医院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成立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故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2、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现场警戒组维持交通安全状况,必要时外委长春市及南关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现场的交通运输疏导。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医疗保障

由医疗救护组负责保障伤员的救治,并外委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伤员。

4、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等,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和派遣运输工具,确保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16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16.1预案的评审、备案与修订

16.1.1预案的评审、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预案组织审查。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备案。

16.1.2预案的修订

预案批准发布后,长春市妇产医院应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文件)的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长春市妇产医院运营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2)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3)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4)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16.2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应当在本院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20日内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长春市妇产医院主要负责人(院长)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送抄给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长春市妇产医院、周边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等,相应条款由长春市妇产医院安全环保科室负责解释。

 


17 术语和定义

1、环境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环境保护目标

长春市妇产医院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3、危险物质

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4、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5、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

长春市妇产医院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贮存、经营、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6、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7、分类

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别。

8、分级

指按照环境污染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环境污染事件的级别。

9、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在实践允许的的条件下,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下达指令并按照演习规范分配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尽量减少损失。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尽可能将事故控制在院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0、应急响应

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应急救援

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2、恢复

指在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经营、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8  附件

1、附表

1)企业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2)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等)联系单位通讯录;

3)周围5km范围调查情况表及附近敏感点情况表;

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设备、物资表;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格式表。

2、附图

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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