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7-01 浏览量:406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妇产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12层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IGN20034
项目名称:长春市妇产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 1台 | 395,000.00 |
注:1.本项目共1个包,每个包不得拆分参与磋商。
2.简要技术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如果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投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如供应商为二级代理商,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3.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
4.供应商还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供应商所投磋商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磋商;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07月01 日至 2020年 07 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12层1205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12层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12层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如果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如供应商为二级代理商,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3.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
4.供应商还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供应商所投磋商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若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妇产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方式:0431-82903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6号楼1层1室
联系方式:0431-8986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秀丽、杨贺发
电 话:0431-89867976、010-62695990